请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麼区别,它们的会计分录也有区别吗??

2025-02-25 0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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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账面余额的后续计量上面。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随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保持“成本”的计价状态。由此,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个过程中,除了收到“可归属来源于投资成本部分的股利(利润)分派”以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不发生改变。取得的股利(利润)分派,“可归属来源于投资成本部分的股利(利润)分派”的部分,作为股权投资成本的收回,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而属于来源于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产生的股利(利润)的部分,直接作为投资收益的实现。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随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体现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权益”的计价状态。由此,当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时,企业应当按照享有的份额,增记(或减记)股权投资成本,作为投资损益的实现;当被投资企业分派股利(利润)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随之减少,企业也应当按照享有的份额,减少股权投资成本,而减少的部分与企业收到的股利(利润)分派正好相等;当被投资企业发生除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净资产变动(如资本公积),企业也应当按照享有的份额,调整股权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