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例如: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与请求权相反,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而在这里则是另外一种情况。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① 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② 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③ 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④ 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⑤ 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如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加以承认,这个合同就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了,这叫追认权;
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关系即告消灭,这叫解除权。这些权利均属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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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的特点:
1、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4、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均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行使形成权可采用明示、推定、单纯沉默的方式。
形成权的行使:
1、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
例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2、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作为例外,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条件或者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形成权
形成权,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即形成权的行使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只取决于权利人的单方意志。例如,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可撤销婚姻撤销权、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或撤销、追认权、典物赎回权、物权的抛弃等都是形成权。
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① 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② 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③ 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