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邻居主动和我对换了一亩耕地至今,签了互换协议。但是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没改,最近他想反悔。

2025-04-26 16:54: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土地承包人之间就承包地进行互换,并签订互换协议的,互换有效。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办理变更,不影响互换协议的法律效力。
  2、互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或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回答2:

互换是一种合法的土地流转形式,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了,虽然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更名,但这并不影响互换协议的效力。

回答3: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换的双方都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既然已经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这块地是你的!
建议:告诉他法律规定,如果他不服可以让他去告你,法律会站在你这边!

回答4:

执行协议。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