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2025-05-05 2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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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回答2:

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计算的累计折旧。

回答3: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除外)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

回答4:

企业所得税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除外)+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

回答5: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显然,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允许未来抵税的资产价值,也就是未来不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即现在不能税前列支抵扣的金额,也是现在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间已税前扣除的金额
  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是指其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已在本期及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额或累计摊销额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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