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所讲的三方协议补办手续比较麻烦,得有一个接受你的单位,还得原来单位放人才可以。我的意见是别管什么三方协议,应届生。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一个单位看重你的是你可以为企业创造多少利润,你看重的是你能够得到多少薪水,是否适合发展。其他的那些都是闲的。三方协议和合同都差不多。所以啊,想跳槽就早点准备!
祝您成功!
当年毕业的都是应届生。比方说吧,你2010年6月毕业,那你在2010年6月以后至2011年6月以前这段时间都是应届生。如果被录取,那无论多少年后提起这事你也是以应届生被录取的。所以,你如果想换工作就早作准备工作。我个人认为,既然已经签了协议,那就要履行。刚开始工作最忌讳高不成低不就。再说违约是有代价的啊。当然,如果你们能和解更好。你可以再和别的用人单位签三方协议。总之,请您你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
已经不是应届啦!!!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因为三方协议每个人只有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