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苗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都需要什么程序?

2025-04-23 2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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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是辽宁省的以辽宁为例:
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
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行政事项名称: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
2、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3、辽宁省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 至少有一名从业人员通过省级执业兽医水平考试并获
得执业兽医或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
2、 具有与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
运输条件;
3、具有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4、具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或者人员;
5、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1、《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从业人员执业兽医或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兽用生物制品贮存及运输设备照片;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经营普通兽药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或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5、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委托销售合同(包括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及生产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程序: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未设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市区,申请人向市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受理机构审查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将《受理通知书》、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直接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3、复查: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承办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以到现场进行复查;
4、决定及送达:自取或邮寄送达许可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告知方式:颁发证件
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畜产品安全处 (024)23448222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编:110001
行政监督:省动监局办公室 (024)23448258
可以查询当地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给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