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目标与现实的统一加以把握
我们党为什么要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两个方面全面把握。首先,和谐社会是我们要努力实现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社会和谐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目标,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目标。而且我们还要看到,过去由于长期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强调对立和斗争而不注意团结与和谐;由于长期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由于我国社会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当前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社会发育水平较低,所以我国社会建设是比较落后的,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很不协调,把社会和谐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把社会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十分必要的。
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的一部分,所以它已经成为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全局性的战略性问题。我们还要看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阶段性的建设任务,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长远建设任务,即使是在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后,社会建设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实现社会和谐仍然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而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越是向前发展,人的自主和自由越是增强,国家的功能将越来越让渡给社会,社会建设也变得更加重要,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将完全消亡,整个社会将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使人类的社会和谐达到了最完美的理想状态。
在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时候,仅仅从目标的视角把握还是不够的。我们党现在提出这个问题还有其现实的原因和思考。这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我国经济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多年虽然发展起来了,但采取的基本上是粗放的发展方式,现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突出来了,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突出起来了,资源和环境问题突出起来了,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我国今后的继续发展,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我国在前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着力于放开搞活,打破僵化体制和平均主义,实行了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现在我们在继续坚持这个大政策的同时,根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思想,要把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加后富群众的收入,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提到议事日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问题。第三,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根据国际的经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3000美元,既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又是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如果矛盾多发得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获得黄金发展,如果矛盾多发导致社会动乱,发展就会停滞甚至会出现倒退。所以实现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有效把握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二、要着力于解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大量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承认和认识这些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承认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追求社会和谐就有可能变为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如果矛盾得不到正确的分析和处理,就会激化矛盾和问题,加剧社会的不和谐。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切身的经验和教训。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完全适应的,整个社会不存在任何社会矛盾,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精神上和道义上的团结一致。他十分强调社会的团结、统一、一致,但这种团结一致是建立在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的基础之上的,是没有生机活力的表面上形式上的团结一致,结果许多矛盾和问题长期被掩盖着,一旦爆发出来就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斯大林去世后苏联东欧地区出现的波匈事件,整个国际共运出现的争论与分裂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我国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同志敏锐地觉察出了这个问题,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但由于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敌我矛盾退居到了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变得突出起来,成为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他强调党和政府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从基本理论上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重视社会矛盾和社会和谐的问题。但此后不久,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偏差。这就是片面地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直到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不但在社会发展问题上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对立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今天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总结了历史上的这些经验教训,把全部工作建立在正确地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之上。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树立起以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和以社会和谐促进发展的思维,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和对立起来。围绕这个主要矛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其他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譬如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居民收入分配中的差距过大和非法收入问题,党政干部中的贪污腐败问题等。只有下决心解决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了,才会达到真正的社会和谐。
三、必须抓住调节利益关系这个根本
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所奋斗的一切归根到底都与其利益相关。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事情的根本,处理和协调好利益关系也就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利益问题是一个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问题。国家、地方、部门、单位、群体、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可以说利益问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人关心。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都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活动,利益观念被空前强化了,利益关系也空前多样化了,利益趋动已经成为加快社会发展最强有力的杠杆,调节利益关系也已经成为建立社会和谐最重要的问题。
共同利益是社会力量实现联合的基础,是加强团结、化解矛盾的有力武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人们对共同利益的认同,突出共同的方面,协调矛盾的方面。我们要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把社会各阶层的群众联合起来。对于全国人民来说,我们要加强中华民族和全中国人民共同利益的宣传,进行爱国主义、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教育。每个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都有其共同的利害,要通过有效的思想和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共同利益,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协力奋斗。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同的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也有其内部的利益矛盾,也要通过思想和宣传工作,让人们自觉地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团结协作,为达到社会和谐而共同努力。根据历史的经验,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要特别重视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时候,往往忽视甚至否定局部和个人的利益,严重地影响了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纠正了这种倾向,注意发展和维护地区、部门、个人的利益,有力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以个人、部门的利益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现象有所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加强对国家、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同时又注意保护单位、个人的特殊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起牢固的利益关系新格局。
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不承认矛盾,更不是掩盖或者抹杀矛盾,而是在承认矛盾的基础上去研究矛盾、解决矛盾,通过对社会利益矛盾的正确处理和脚踏实地的工作,达到团结、统一、和谐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经历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即便是达到了我们所希望的和谐社会,这种社会和谐也仍然是相对的,它只是把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我们还要看到,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分析和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和最困难的任务,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那些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逐步形成能够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五个统筹,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武器和指导思想。这五个统筹虽然讲的是统筹发展问题,而对于利益的统筹同样是适用的。在推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统筹社会利益,才能构建起和谐社会。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把利益统筹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里有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和注意。例如,怎样统筹城乡、地区、部门之间群众的利益;怎样兼顾先富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利益;怎样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怎样才能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怎样通过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等等。这是从全国范围来讲的,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有一大堆需要统筹解决的利益关系问题。我们要从现实出发提出问题,认真研究怎样进行统筹。总之要把利益统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武器,大力加以提倡和利用。
人们的行动是由利益所趋使的,所以利益对于人们的行动具有根本的导向作用。我们要善于利用利益这个指挥棒,来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例如,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令,使乐于助人的人得到利益,使损人利己的人利益受损;使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人得到利益,使制造动乱的人利益受损;使勤政廉洁的人得到利益,使危害社会的人利益受损;使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得到利益,使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利益受损;使遵纪守法的人得到利益,使违法乱纪的人受到惩处;如此等等。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以利益为导向、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事例和实际经验,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宣传,以充分发挥其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示范效应和教育作用。
四、关键是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党和政府是我们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政权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我们首先应当加以重视的关键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作出了重要的决定,这里提出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
第一,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见物不见人的发展,单纯的经济发展,粗放式的发展,会造成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不协调,经济建设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不协调,人与自然界的不协调,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会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党中央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要提高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利益关系更加多元,人们思想更加多样,它对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现在不能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处理社会关系,也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主要靠行政命令来处理社会关系,而必须探求新的途径和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和谐的思维和方法。和谐有其特定的内涵,它要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而不是片面强调一方或几方的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其他方面的利益;它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共同的利益而奋斗,而不是压制和打击某些方面的积极性;它要求各方互相支持、互相促进、互相沟通,友好相处,而不是处于对立和敌对状态;它要求和而不同,尊重各方的价值和需要,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党的十六大把这种关系简要地概括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睦相处的关系。我们应当按照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不断提高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
第三,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必须努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利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利益关系合理,人们各得其所,舒畅气顺,才会有和谐的社会关系。所以要抑制和化解社会矛盾,首先必须提高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在坚持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同时,还要协调好群众的利益。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心广大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真正做到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保持社会发展活力的条件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更加关心基本群众。要尽快建立社会协调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的渠道和形式,调节与化解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完善信访、市长热线等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回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使之成为沟通政府与群众关系,以及协调群众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要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此外,还要改进和加强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做实,充分发挥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启发诱导、化解矛盾的作用。
第四,要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彻底改变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旧体制,政府要把属于企业的权力还给企业,把应当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科学地划分三者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在政府的主导下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推动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当前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管理领域中,社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也是最薄弱的领域,探索社会管理的规律、培养社会管理的人才,发展社会管理科学,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一轮发展时期,针对中国国情提出的一个重大的社会发展主题。与所有的社会一样,和谐社会也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必然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决议》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并从四个方面原则上规定了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我们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思想上保证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但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和干部中程度不同的产生了“信仰危机”,有些人怀疑和反对社会主义。国民心态中存在物欲化、粗俗化、躁动化、冷漠化、无责任化和虚假浮夸化等“六大负性倾向”。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经济关系和不同利益的人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文化多元化的态势,这些都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方面。面对这样一个基本国情,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引导全体人民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所以,和谐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和导向性。其次,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目的在于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是开放的,它不是“专制化”或绝对的“一元化”,而是强调对多元价值观的“引领”。它的建设还要从国情出发,“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文化应该是多元一体的,充满活力的、具有指导性、包容性和整合性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多元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问题,才能最终完成先进文化对消极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批评,以及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现代化整合。
2、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文化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思想道德建设肩负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决议》中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耻、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我们知道,一个民族思想道德水平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基本精神,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领域和地方存在着是非、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受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和蔓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掺假制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业腐败、不讲信用等现象,成为当前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体系,确立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对青少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3、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个民族的科学素质,一个国家科学知识的普及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另外,要积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积极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互联网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和舆论氛围,使各类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
4,和谐文化重在创建。《决议》提出: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在创建活动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建和共享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看,和谐文化既不是少数人的精英文化,也不是传统的市井文化,而是先进的,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全民的、大众的、共享的文化。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在于全民的积极参与。文化是可以物化的,文化是可以实践的,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城市在开展文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创造了许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文明社区活动的具体形式。这些活动大多具有群众性、地方性、民族性的特点,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它不仅传播了先进文化,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在和谐人际关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政治清明
经济繁荣
文化深邃
所以和谐
叼了
果真是这个,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