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转让股份的手续已经完成,那么你现在讨论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股权关系了。你在索取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持有转让合同到法院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法院的支付令是单方法律文书,如果对方抗辩,支付令就马上失效,如果对方被吓倒了,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支付令如果失效,你可以提前民事违约之诉,要求对方支付转让金,由于你的问题比较简单,官司应该不复杂。由法院来执行。
2,如果你还未办理转让股权的手续,那么,你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因为对方不履行转让协议,导致协议失效。
1.如果已经收回了你的股权证明书,并且更改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了。那么就是转让已经完成了。只能去找其他股东追要股款了
2.如果没有更改的话,那么你还是本公司股东。通知另外两个股东,如果他们不答复或者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不能及时付款的。你可以转卖股份给他人
3.如果已经完成转让手续,只能去向其他股权要钱了。你已经不再是股东了,不能行使股东的权利了。
如果你按公司法,或你们公司的章程进行了有效的转让行为以后,那么你就意味着完成了股权的转让,同时你也失去了该公司股东的地位,至于转让股份的价款,你只有向受让人主张偿还了.
1.如果已经收回了你的股权证明书,并且更改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了。那么就是转让已经完成了。只能去找其他股东追要股款了
2.如果没有更改的话,那么你还是本公司股东。通知另外两个股东,如果他们不答复或者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不能及时付款的。你可以转卖股份给他人
guchuanhu说的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