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车的人把车给我看丢了,请问他是负全部责任吗?如果一直拖着不赔偿,我该怎么处理?

2025-04-28 22: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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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哪里来的“看车人”?你弄错了。现在他们都只是“地面使用费”或者“场地租用费”的收款人,而且时间概念上也是只要你一停就生效。中途被盗和你支付的场地租用费数额没有关系,与你的车子安全更没有法律义务。就是小区物业管理下属的停车场对车库管理人的岗位责任考核制度,也不是“赔偿用户”的概念而是对岗位上发生失窃这个事情的考核。对于用户损失的赔偿是没有人负责的。
所以你根本就没有理由要他赔偿,车辆损失只能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