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在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没有体现,第一次审查答辩时加以补充是否可以?

2025-04-24 1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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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复审查意见时只能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进行答复,一般不能主动修改,除非修改可以克服原申请的固有缺陷,有利于节约程序加速授权。 将说明书中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在主动修改的期限内进行,显然,你已经错过了。

回答2:

可以,这样不会超出说明书记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