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说是为了避税,合同上写的是每月1500元

2025-04-29 08: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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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与公司之间有合同即证明你们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依据劳动法,你离职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不构成违约,公司无权扣你的钱。
3、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工资是3000元,而不是合同约定的1500元,否则即使申请仲裁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工资单、银行卡上的发薪记录、工资签收单、包括你的同事的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
4、如争议不能解决可向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按实际收入结算 扣款是因单方面解除合同

回答3:

有合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