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选举大会的,经书面正式通知,仍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的,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故意扰乱选举秩序导致换届不能正常进行的党员,要给予党纪处分。 这在中组部编印的“基层组织工作问答”中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