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三级残疾人,在县城开了间小吃店,请问在交纳地税时国家有啥优惠政策?

2025-02-23 05: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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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 5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回答2:

一、营业税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 5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