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道国际贸易事务案例分析题

2025-03-11 00:49: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案例1 :佣金的支付条件与支付时间没有事先说明,引起歧义。教训:事先谈好条件!

案例2 :不违约,银行要议付!分别从两地运来,即使不同的装运地和装运日期,只要是同一条船同一航次,视为不分批。
ucp500 40b:运输单据上表面注明货物系食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韵书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案例3:ucp 43a : 凡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除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外,尚须规定一个在装运日后按信用证条款规定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装运日期后21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叫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案例4 :CIF价成交,我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但风险划分仍然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海上出事,由进口方找保险公司解决。

回答2:

案例二:我方不违约.
案例四:我公司可拒不接受外方要求,因为按照CIF成交,货物在越过船舷时风险就已转移到了外方,虽然是由我们办理的保险,但索赔应由外方来做.

回答3:

挺有难度的,还是找个在校生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