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工合理合法的医药费报销,应冲减“应付福利费”账户。而该企业却冲减了“资本公积”账户,是一种违法财务会计制度的错误行为。
(2)根据该企业的入账会计分录,该企业应作如下调账分录:借:应付福利费 57 000
贷:资本公积 57 000
2.(1)12日向本单位不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发出子产品500件,不应作销售处理,应冲减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25日出售丑产品60件退回,应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即增加库存商品,同时冲减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3)29日本单位大修理工程领用子产品100件和管理部门维修领用丑产品200件,应作销售处理。
(4)该单位总的目的在于虚增利润。具体的意图是:(1)和(2)虚增主营业务收入; (3)偷漏税金。
3.(1)李立应选择否定式函证方式。
(2)函证信。
乐凯公司:
因审计所需,敬请核实截止2005年12月31日所欠我公司的账款是否正确,金额23000元。核实后若与贵公司的记录不符,请将差异数告东润会计师事务所。所附信封供回复之用。
本函并非催款单,请勿将款项汇给东润会计师事务所,非常感谢你们的合作!
2006.1.20
大华公司(公章)
李立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