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免费加班给主管故意刁难怎办

2025-02-23 06:14:0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变更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补偿金。

回答2:

有两种 一种合好 一种决裂
1.合好 当他一个人比较闲时 发他只烟 请他喝顿酒 告诉他你的那天的冲动 和他聊聊 道歉 然后如果他为人好的话就应该不会在刁难你,让他可怜同情你。

2.决裂 直接迟职 妈的 搞他Y的 主管算毛 叫个鸡勾引他然后拍下来到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