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确实属于,地方法规与国家行政法规存在冲突的地方。《工伤保险条例》是2004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改版通过,2011年1月1日起再施行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这里存在时间差,相信之后会修改与国家行政法规一致吧。目前在江苏省是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