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划分有哪几类?划分依据是什么?

2024-12-04 0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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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物防雷等级划分依据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划分的,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扩展资料:

1、防雷资质:防雷资质全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资质分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2、防雷:交流电源防雷模块适用于配电室、配电柜、开关柜、交直流配电屏、通信、电子、电力、网络、能源、铁路、公路等系统的电源保护;建筑物内有室外输入的配电箱、建筑物层配电箱;用于低压( 220/380VAC)工业电网和民用电网;·信号防雷器用于线路侵入的过电压保护;避雷针用于直击雷防护; 在电力系统中, 主要用于自动化机房、变电站主控制室电源屏内三相电源输 入或输出端。

参考资料:防雷资质百度百科

回答2:

建筑物防雷有三级。

国家有关规范对住宅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以下简称国标对有关住宅建筑防雷分类如下:

一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二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扩展资料

根据分析,防雷工程接地要注意以下3个方面:

一、防直击雷措施安装要求:

1、在建筑物屋面避雷带的安装:避雷带应该采用Φ12热镀锌圆钢,避雷带的支持卡高度应为20cm,两支持卡的间距应不大于1.2m。避雷带与避雷装置的搭接长度应为12mm。建筑物伸缩缝处避雷带成弧形并应向上,避雷带转弯处也应为钝角的弧形(其目的是便于雷电流的泄放,不至于击坏避雷带)。

2、避雷网格的敷设利用Φ12热镀锌圆钢按照10m*10m或12m*8m(三类是20m*20m或24m*16m,一类的是5*5m或6*4m)的规格在建筑物屋面敷设,并用水泥墩子作为网格的支持点。

3、避雷带的施工工艺:避雷带应平直,转弯处的弧度要均匀对称.避雷带的各部分的焊接应牢固可靠。

4、避雷带与引下线的连接:避雷带与引下线的搭接长度(单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12倍圆钢直径;双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6倍圆钢直径)。

5、在建筑物天面上易受雷击部位加装避雷小针:避雷针的长度应大于0.5m,宜加装于避雷带的拐角处,与避雷带做有效焊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防雷工程

回答3:

建筑物的防雷等级一共三类。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
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拓展资料

第321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参考资料: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百度百科

回答4:

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制造使用或者存储火药、炸药、起爆物、火工品等大量危险物的建筑,遇到火花会爆炸,并且有可能造成巨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建筑物。

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

2、国家级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国际机场、大型展览馆、大型候车站、国际港口客运站、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和大型体育场馆;

3、国家级计算机中心、通信枢纽、以及对国家意义重大的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

4、制造、使用、存储危险爆炸物、包括露天气罐和油罐等可能引起爆炸并且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等;

5、预计年雷击次数大于0.06次的省、部级办公楼及其它重要的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6、预计年雷击次数大于0.3次的住宅及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

以上所列出的建筑物都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这些地方的防雷级别非常高,需要重点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12次小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楼及其他重要的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等于0.06次小于0.03次的住宅、公共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考虑到雷击后果和周围条件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6、年平均雷暴日15天以上的地区,高度15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年平均雷暴日15天及以下的地区,高度为20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

划分:

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0区:指正常运行连续成长时间、短时间连续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11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21区: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在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23区:存在固体可燃物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扩展资料

防雷工程即指因防雷需要而涉及到的所有工程。防雷工程包括: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外部防雷通俗的讲,即防直击雷;内部防雷指防感应雷。外部防雷最直接的目的即保护人身安全,内部防雷则是保护设备不受雷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防雷工程

回答5:

建筑防雷有三级。
一、国家有关规范对住宅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以下简称国标 对有关住宅建筑防雷分类如下: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以上条文均已载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必须严格执行。
  二、行业标准有关规范对住宅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建设部推荐性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部标 对有关住宅建筑防雷分类如下:
  12.2.1 一级防雷的建筑物
  12.2.1.3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12.2.2 二级防雷的建筑物
  12.2.2.3 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12.2.3 三级防雷的建筑物
  12.2.3.1 当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见附录D.2 ,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12.2.3.2 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m的建筑物。
  12.2.3.4 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12.2.4 在确定建筑物防雷分级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在雷电活动频繁地区或强雷区可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防雷等级。
  三、住宅建筑物防雷的分类方法
  通过以上有关规范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国标与部标对住宅建筑物的防雷等级的划分是不同的,国标是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预计雷击次数等,来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住宅不存在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般可分为第二类防雷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部标主要是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建筑物的高度等,来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但在三级防雷的建筑物中,如12.2.3.1条,需按预计雷击次数,通过计算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住宅一般可分为一级防雷、二级防雷和三级防雷建筑物。国标的第二类防雷和部标的一级防雷措施相当。国标的第三类防雷和部标的二级和三级防雷措施相当。由于国标有关住宅建筑防雷分类条文已载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必须严格执行。部标作为行业标准也要执行。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在设计中,必须严格按国标确定住宅的防雷等级。如果是100m以上的住宅,根据部标12.2.1.3条,不用计算即可确定为一级�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100m以下的住宅建筑物,必须按国标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住宅的防雷等级是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还是第三类建筑物。例如高49.3m、17层占地面积1440m2的长方形住宅�六单元住宅 ,通过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N,与国标第2.03条的八、九项和第2.0.4条二、三项比较�详“住宅防雷计算表”序号1 ,在广州地区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而同高同层数占地面积640m2的长方形住宅�三单元住宅 ,通过计算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详“住宅防雷计算表”序号2 。如果按部标12.2.3.1条,年预计雷击次数N大于0.05时,只能将此二栋住宅归到三级防雷建筑中去。将降底住宅的防雷标准。由此可以看出,不能简单以住宅高度来判断住宅建筑物的防雷等级,还应以住宅建筑物占地面积和形状以及住宅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且应按国标通过计算。否则将得出错误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