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起兵反明的“七大恨”是什么?

2025-03-13 16: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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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版(原文) 七大恨 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一六一八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其文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惟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 白话文版 第一恨为明军“无故生衅于边外”,杀其祖父觉昌安与父亲塔克世。第二恨是明朝违背誓言,“遣兵出边,护卫叶赫”。第三恨系明臣背誓,指责建州擅杀出边采参挖矿的汉民,逼令建州送献十人斩于边上。第四恨,乃明朝“遣兵出边,为叶赫防御”,使叶赫将其许聘与努尔哈赤及其子代善之女“转嫁蒙古”。第五恨是,明廷遣兵,驱逐居住柴河、齐拉、法纳哈三路耕田种谷的女真,“不容收获”。第六恨为明帝听取叶赫谗言,遣人持函,“备书恶言”,侮辱建州。第七恨是明廷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经并吞的哈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