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下和 老板讲话的 声音,外加图像最好,目前的手机 一般都有 录音功能。
2,提交给 当地 媒体。
以上是 硬办法,软办法的话,需要 用 智慧 套住他。
你好,我想先先问你几个问题:
1.“跟老板,说好四十天”,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相关字据吗?
2.照你的情况来看,你应该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吧?
3.你朋友代你出面,与老板协商,让你打工,那么此时他无法替你向老板说情吗?
4.你“有事,要先走”,是否与老板说明详情,即你非要提前离开的理由呢?
5.老板不让你走,应该有原因吧!是不是店里人手不够?或是你的表现让老板不满意呢?
下面是我的建议: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你维权的保障,但是要是你没有,也并不是说,你就不能维权了,只是会麻烦一些。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你作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虽然你要求提前回家,与原先说的有出路,但若你勤勤恳恳工作,且要回家的理由是真的情有可原,我认为老板不会这么不通情面。
但如你所言,“但老板不让,工资不全发给我,叫我做到二十五号,(超过四十天)”。这样子,你非但未能遂愿,且为老板恶意压榨,建议你去寻求你所在地劳动者工会的帮助,让其帮助你,与老板协商。此乃私下解决。
或者你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不过会相对麻烦一些,因为你这个是小案子。不过还是给你维权流程图,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你应该先签合同的。。先问问学法律的,然后再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