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贷款公司上班,人事行政专员,老总偷偷发招聘信息招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要将我换掉,人来了直

2025-04-03 2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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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在合同到期之前,单位无权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8条之规定,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上班。如果无法解决,建议您首先向单位所在的地方的劳动人事局投诉,反映情况,要求劳动部门出面借据。供参考

回答2:

如果他不给你三个月工资就辞退你,你就可以告他

回答3:

当然侵犯了你滴权益,你首先应该找老板交涉一下。未果后再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给自己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