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两个女儿可以申请,不过必须是他们递交材料当日未满18周岁!超过18岁就不可以申请。而且必须和你太太一起申请!因为法律规定香港居民内地子女前往香港定居,在递交申请香港定居时必须未满18岁。而且必须同内地一方的父母一起申请。名义是“夫妻团聚携带未成年子女”如果是单独申请的,必须是夫妻已离婚,或者夫妻双方都是香港居民!只有这样,未满18周岁的子女才可以单独申请!所以必须和你太太一起申请,你太太申请人,她们只是携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