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可能,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化了这么在的精力,起征收点才从3000元增加3500元。
如果5000 元工资薪金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只要交纳个人所得税45元,比原来减少个人所得税280元。
如果5000 元工资薪金要是减除个人交的社保公积金900元左右,只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8元,比原来减少个人所得税172元。
如果以区域对待是可以的,大城市高收入,高消费,起征点抬高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在一些二线城市把起征点抬高到5000元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次个税改革就有人曾提议过,但没被通过。
费用扣除是3500 还有社保 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啊。
完全有这个可能,看现在的通胀趋势达到这一水平的时间不会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