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会不会加剧小三的泛滥? 原配的利益不如小三

2024-11-22 17:30: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删除这个条款其实没多大意义。其实与有配偶者同居已经触犯了刑法当中的重婚罪。补偿与否还是要看法官如何判决。对原配的利益应该不会有多大损失,·因为即使法官判决一方应当支付,鉴于社会价值取向,公序良俗等因素,也不会补偿多少。执行力度很低的。而且现在要求“支付补偿后主张返还”,法院也受理,可以申诉。
毕竟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在维护小三作为公民的利益之下,应该更加维护原配的利益。所以原配的利益当然不会不如小三。至于是否会加剧小三的泛滥,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价值观。跟司法解释删除与否其实没多大联系。

我是法学生,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2:

毕竟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在维护小三作为公民的利益之下,应该更加维护原配的利益。所以原配的利益当然不会不如小三。至于是否会加剧小三的泛滥,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价值观。跟司法解释删除与否其实没多大联系。

回答3:

不会的,小三不在法律保护之内。

回答4:

加剧小三泛滥应该不至于吧,不过的确削弱了妻子的权利,产权都成看登记了,最后只能要点钱。主要就是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二款

回答5: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告诉人们:对婚姻不负责的夫妻双方都捞不到什么好处!更何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