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警察法》第六十八条 (妨碍执行职务的处理)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之后省略)问题来了:西安市公安局,为什么没有,依法传唤周杰伦。。。。好奇怪!!!(是认怂,还是被藐视了呢?难道是,,,,,,,,)还有为什么周杰伦只是一个被要求的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