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两次司法鉴定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第一次做完司法鉴定还可以立公证遗嘱遗嘱。

第一次司法鉴定被撤销了。那份公证遗嘱还有效吗?
2024-12-03 02:23: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证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如果能证明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可以是有效的遗嘱。

回答2:

如果经过鉴定确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立遗嘱就是无效的,因为我国《继承法》有过遗嘱的生效要件规定,其中实质要件有一条就是“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都是无效的,而且遗嘱是否有效不是看你现在的状态,如果你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又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则那份遗嘱仍然有效,是否有效,取决于你立遗嘱是的民事状态... 举个例子:A在2011.年立有遗嘱一份(A此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到2012年,A得上精神病,无法辨识自己行为,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后来A死亡,则有效遗嘱就是2011年的那份遗嘱,因为A当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知道你想问的是不是这些,应该对您有所帮助...我是某大学的法学硕士,很高兴能帮助你。

回答3:

第一次的撤消了肯定要有原因的,否则鉴定机构会出问题的,至少停业整顿半年。司法鉴定是非常严谨的,不能随便撤销,相关鉴定人要负责相应的责任。

回答4:

即然无行为能力人怎么还能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