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在市级中院,二审在省级高院,再审在最高人民法院,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可以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不过,这是必经的法律程序。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是再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最高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