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8]63号文件《省政府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批复》(民函[2018]49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城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海安现已升级为海安市,由南通市代管。欢迎关注“奇帜公关”获取海安的最新资讯。
原海安县已经撤县建市,设立县级海安市
海安上个月刚刚撤县建市。
有的海安市,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