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制度,如果是你主动辞职,企业有权不给你任何经济补偿,你没写辞职信吧?这可是原则问题。
2、如果你不此致而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要看他是否有合理原因。如果具备劳动法25条的原因,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经济补偿,否则就要按每一年算一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不给,还要承担50%额外经济补偿金。
3、公司的奖金分两种,一种是固定奖,一种是效益奖。对于固定奖,由于你已经提供了相应劳动,应予支付(已满支付周期的全额支付,未满的按比例支付);对于效益奖,如果未满效益结算周期,还不能确定是否有效益存在,企业有权不给你。
4、不论是哪种奖金,你先要有证据证明企业承诺过奖金,否则在企业不承认时,你会因缺乏证据而败诉。
奖金是根据公司规定支付的,也是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应当按照合同支付,否则违约。
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的,也应当支付。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的话,你可以向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请求帮助。
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