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办理失业对你以后的事业没有影响,但是办理失业是很复杂的,不建议你办理失业证明。办理失业需要本人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书面失业申请
4)劳动合同原件
5)填写《就业转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6)辞职申请和单位批复材料(个人辞职的提供)
7)社保缴纳单位出具《XX市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8)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9)用人单位填写《失业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章。
所以你还是别办理失业手续了。你从2009年6月离职,那么从你离职开始单位就会停止给你缴纳个人保险。至于补交多少钱,你应该回你以前工作单位城市的劳动局社会保险办公室去询问。因为交多少是按照你的个人工资计算的。再说你的保险档案资料全在那个劳动局里放着呢。像我的就是缴纳的最底层的社会保险,我们只交三险。我一个月才交168元,其他的有单位缴纳。像你这样两年多没交保险,如果按照我的缴纳方法计算的话,那么你应该补交一万三千多元。你赶紧去问问吧,越拖时间长了越麻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有什么不明白的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