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违约金的问题,三方协议的附加协议里规定的违约金的问题,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还有效吗?

2025-03-04 18:17: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应该不需要,现在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交接完工作后的辞职不用交付违约金,再说你当时协议上的2000元只是针对你毕业后是否按时报到的,你现在已经报道并签劳动合同,协议已经失效啦,现在你只受你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劳动合同上没有应该就是没有,希望对你有帮助,本人是有亲身经历的,呵呵!

回答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条规定,附加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所以如果你若在5年内辞职是需要交纳违约金的,但有一条例外,就是如果你能够证明你的辞职行为是由于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则可以免责。

回答3:

这条约定是不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如果离职无需支付。

回答4:

都是扯淡的 没有用 说走就走 不用管它 三方协议没有那个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