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2个多月公司以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为理由把我开了,但我连公司企业文化是什么都不知道

2025-04-26 0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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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实话不好听,开除你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作为市场总临,两个月还不知道企业文化本身作为你不称职的理由。而且,对方这个理由,比直接说你不称职,更照顾你的面子,比直接说你不称职,有利于你下一步找工作。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看下你符合那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付你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
试用期也是需要交社保的,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是否在入职时发放过员工手册?是否进行过企业文化培训?如果没有导致你不知企业文化,以此开除不合法。
看你的描述这个企业存在严重的问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一点问题都没有,必胜!

回答3:

不合法,除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4:

这个小姐姐说得有道理
即便是公司的问题
但是花大半时间在上面
最多也只能追加到一个月的工资
走法律程序是相当的麻烦
这个时间和精力
不如去找一家更适合自己的公司
就算是也不算大
也不算大
关键是自己闹心
让自己不高兴不快乐
何必呢
个人的建议
找一家更好的
如果非要走法律程序
真的特别耗时又耗力
我建议你可以去找他们私liao
即便您走法律程序
他也会建议你们先私
他们不买社保
是他们最大的不利
这个弄不好,要坐牢的
我一想可以去找他们私了
所以建议你去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公司和工作
不要纠缠在这上面
以免得不偿失

回答5:

已经超过一个月了,没有买社保是违法的,公司也没有书面证明你试用期不符合条件就除辞退你也是违法的。试用期2个多月公司以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为理由把你开了,但我你连公司企业文化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更是荒唐,公司完全是乱来。你完全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至少你能多拿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