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女方已经办理离婚了就可以,因为办理结婚证输入你的名字你的信息都会出来了,没有离婚证也可以的。
如果女方是有过婚史的,那就必须出示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不然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是死规定,没办法的,不信可以去民政局当面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