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甭管多少人,只要是能够明确即可。要约的特点在于只要受要约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所以,要约要符合合同的成立的特点,即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因合同类型确定),比如,内容,主体,等等。
其实要约与要约邀请至合同成立只是一个对话的过程。
以你的例子为例:
“卖凉茶,一元一碗。”如果你是买家,那么你应该回答什么?我想是“好的,给我来一碗。”解析:
卖家的这句话,能够体现合同的成立的特性。合同标的——凉茶,价格——一元。对于食品买卖合同,这些因素足以使合同成立,并实施。
就同自动售货机一样。只要买家在卖家提供的条件下,做出同意购买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此意思表示为要约。
“卖凉茶,谁要凉茶”,如果你是买家,那你应当回答什么?是不是要说,“我要,并且问一下,多少钱一碗?”那么卖家还要回答“好的,一元一碗”。所以说,如果卖家并没有提供只要买家做出同意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邀请。
举个例子:一公司做电视广告,说,一辆本田雅阁车,车排量***,价格为***,截止日期为***。那么此广告为要约(因为符合车辆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你在截止期限内购买,而卖家不卖,或没车时,构成违约。
例子:一房地产销售公司,电视广告,具体的说明房屋的面积,及价格,及小区内具体设施,那么此为要约。
因为具备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如果仅说明,房屋怎么怎么好,没有说明具体信息,构成要约邀请。
明了?
要约:合同开始前未来双方的初始承诺
要约邀请:未来将有可能产生合同的一方邀请另一方参与服务承诺。
参与工程投标
业主为了争取找到满意的施工单位都参与竞标,就向被认为很有潜力的单位发出参与投标邀请,这就是要约邀请。
参与投标的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招标满足的条件,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招标服务。这就是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