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可以要回去。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也就是说现在房子的房产证还是父母的,应认定为房子的所有权还没有交付到儿子和儿媳手中。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具体到你所说得情况,由于父母还未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给儿子和儿媳,故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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