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名称开错,对方公司未认证退回,但已过了180天?能否开红字发票?不能开红字怎么处理?谢谢

2025-03-11 13:04:4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能开红字发票。双方协商,若对方超过180天方才退回,应要求其负一半的责任,发票仍交对方入账。

回答2: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文件规定,应当在认证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您的此张专票已经超过认证期限,因此无法再开具红字发票。

回答3:

不能开红字发票了。如必须重新开具,则需重复纳税。

回答4:

不能开红字了,只能当废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