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是要写的(有些地方不需要写只能说明不规范),但不是证明,而是声明。大致格式是:
声 明
本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户口本上的地址))因欲与__________(配偶姓名)结婚,特在此声明:本人无配偶,且与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签名:
日期: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证明两人结婚的证明是 结婚证。
民政部门一般不会出具结婚证明,你想要结婚证明,只能去办理结婚证。
楼上的应该只是个人声明,证明是要有基层单位盖章证明的,男女双方各自到户口所在地的村或街道,,大致如下: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处:
兹有我村(街道)村民xxx,男(女),X岁,住本村*号.身份证号XXXXX,目前此人未婚.现来贵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宜,望贵处予以接洽为盼!
特此证明
***村民(街道)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我还没机会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