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活动.
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纯受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有效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地理实施的双方民事行为,在代理人的追认后有效.
3.一方以欺诈 胁迫等手段损害国家里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民事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是其违法性。
2.无效民事行为是确定无效的。
3.无效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 你们的教授所说的 小朋友捐款还有分橘子水 都属于民事行为的
不危害社会 虽然没有民事能力 却有人为此纯受利
这个在现实中不会去追究孩子的,如果数额巨大,那家长可以请求别的受益人返还
不是追究就是不会有后果,如果哪个家长去追究,可以让受益的孩子的监护人把买东西的钱还出来的。现实这个不台会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