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安全生产许可证(也称作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依法颁发的一种证书,用于证明企业、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能力,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通常,企业在进行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前,需要申请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企业或单位向相关部门或政府递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 审核:相关部门或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估和检查。
3. 验收: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或政府会对企业进行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核实其是否符合要求。
4. 颁发:验收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给企业或单位,作为其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定的时间段,企业在证书到期前需要进行更新和续期。同时,相关部门或政府也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仍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申请和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第二步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第三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