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以后,申诉人可以申诉。
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申诉人可以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被告在服刑期间也可以提起申诉,将申诉书交给狱政部门就可以。
也可以委托亲属代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