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候突然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2025-02-24 04:29: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该单位规定了上班的确切时间,明确规定吃饭时间不属于上班时间的,则不算上班。
如果没有确定的规定,则属于上班时间。
在上班时间因突然死亡的,属于工伤的范畴。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具体数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

回答2:

这种情况一般定不上工伤,工伤一般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死亡,或者工作时病发,而后48小时内死亡的。你陈述的情况应该属于猝死,可能与自身的健康有关。但是如果能解剖尸体,确定病情是在工作时发作过也可以认定工伤,但是有一定风险。这可以跟单位协商一下,看能不能给点补偿。

算非因工死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回答3:

你父亲属于退休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已经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是雇佣关系,至于签不签协议倒没有实质性的影响。还有在吃饭时间猝死不算是上班时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上班时间的上下班途中,如吃饭,发生非其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才算是工伤。

回答4:

1、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先确定双方是何种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如果是劳动关系,你所述的情况则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如果是劳务关系则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3、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有:(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4、劳动关系具体分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您可以通过上述资料来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