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产权证上的署名,如果房子的产权证上只有你老婆的名字的话她是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行权的,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出卖权等等相关的权益。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约定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你可以做出判断)。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的话是不需要你的委托或者是授权等书面文书的。
她要卖房的话尽管卖,只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有两个环节你需要参与:1、她跟买家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你签字。2、房子过户需要你到房管局签字确认方可过户。如果你出差或者有别的原因不能前往,应该由公证处公正的委托书出具方能过户。
如果是婚后财产,那是要的,还要是你的亲笔签名。委托书还是经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是你本人的亲笔签名(原文件要求还要办理公正的,最好还是公正一下)。否则如果查得严,你老婆可能白跑一趟。
如果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你们要共同出面卖房,不能出面就得写委托书,估计还得公证一下,如果是你妻子的婚前财产,就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