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区别?

2025-04-05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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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回答2:

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回答4: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回答5:

个人所得税有11个税目,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其中的两个。本质区别在于提供劳务是不是这个单位(企业)的职工,职工要有劳动合同,企业应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职工的属于“任职或受雇”,是工资;个人从事设计、装潢-----------以及其它劳务的,属于劳务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七级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税率,费用扣除标准是: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