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第三款规定关于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少、有没有时间限制

2025-02-26 19: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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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基于此,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回答2: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法定期限6个月。 超过期限要么撤销,要么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回答3:

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