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索取赔偿

2025-02-27 2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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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出辞职的话,能不能就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这个理由一般不用,因为不签合同超过1年就视同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了)。向公司要求赔偿这期间两倍的工资呢(可以要求,但最高不超过12个月)?还有其他我能怎么样维护权益呢,比如试用期是不是超过标准了(因为没有合同年限,故此项很难确定)。

建议可以以克扣工资10%为由提请仲裁: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回答2:

以单位没有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不可以收取风险金的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而不是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答3: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设定实习期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回答4:

因为没实际签订劳动合同,很难认定你试用期是否超标准了。法律规定最长的试用期是半年,是签订长期合同的试用期。
你可以以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你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保险也应该按你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回答5:

因为没有合同,所以无法确定试用期是否超过标准。你现在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还有相当于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