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刑事自诉立案与否,有无明确依据?

2025-03-09 1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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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诉,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立案的,即使立案了,发现是自诉案件,也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告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回答2: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一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在立案阶段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