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理论上是的,因为只有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借贷双方才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但是如果借你房子的人和你很铁,不会出问题,或者更本就是亲属,那不签问题也不大,但如果遇到问题就职能看对方人品和信誉如何,没有法律保障了。所以,综上我个人建议亲还是签吧,亲兄弟还要明算帐不是?省得今后红口白牙说不清楚。
当然得签了,这还用问嘛?
不签的话,没有证据,双方随时都能反悔,那后面的麻烦太大了!
不是必须的
纵横法律网 王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