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规定如下:
1、第六十六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2、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扩展资料
有奖举报的相关作用
1、沟通联结作用
有奖举报是检察机关对外联系特别是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窗口,为人民群众与专门机关提供了交流沟通的有效渠道,将群众监督与检察监督联结起来。
2、宣传发动作用
通过有奖举报可以提高公民的监督意识,强化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公民行使检举控告等民主权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群众踊跃进行举报。
3、治理犯罪作用
有奖举报机制编织了一张对整个社会实行监控的巨大网络,可以将国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的联合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预防或惩处犯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有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六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有奖举报是为了鼓励举报者积极举报的行为,而颁发一定的物质奖励的奖品,是一种新型的举报行为。有奖举报不仅能为大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提供了线索,而且对类似行为的继续发生,形成有效威慑。
对于税务举报,举报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
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举报奖励
百度百科-有奖举报
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举报有奖励
举报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
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条件:举报时,要掌握真实证据。所说的“每月偷税漏税上十万元”是否有真凭实据。如果情况确实,请协助掌握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领取奖励:如举报偷税问题属实并有贡献,可以得到举报奖励。关注案件的查处情况,如经查实,税务机关将通知领取举报奖金,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
这要看什么情况的举报,我举个例子,假如现在公安局通缉一名逃犯,并且贴出告示说提供线索什么的给钱,那么你去举报肯定会兑现的,这属于有奖的情况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举报都是有奖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有奖,则举报无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