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研究法律的法律专业人士,我郑重的告诉你,你有对孩子的探望权,任何人不得对你进行侵犯,至于什么时间,这个问题只要在双方均能支配时间的情况下你都可以去探望的,关于能看几次,这个没有次数限制,只要你像看了,都可以去探望,还要就是那两万块钱你应当给她,不管是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你都应该给,还有今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必须互相共同承担。
您好,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已经生效的,则双方夫妻关系解除,双方均可以另行择偶结婚。
对于孩子的探望权,由双方协商,一方不能阻止另外一方行驶探望权的。
对于您未支付的两万元,属于财产执行纠纷,不影响人身关系的解除。
判决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关系依法解除。如果是一审判决,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即可到民政机关另行办理和他人的结婚登记。至于你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不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效力,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纵横法律网 牛进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