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债务,子女是否受牵连?

2025-04-28 06: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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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

回答2:

根据我囯相关法律,债务清偿没有转嫁的规定,包括子女,父母以及其他直系或旁系亲属 。而且,在债务清偿上,当债权人在其行使债权时,受二年的约束,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对其债权超过两年没有追偿的话,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从这一点上说,其子女更不会受牵连 。

如果是公司的话,可直接申请破产,不单家属不受牵连,家庭财产也不会用来抵偿债务,更简单了 。当事人也不用躲避债务了 。

回答3:

父母债务,子女是否受牵连?

倘若子女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那么自然也不会继承债务。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若未继承遗产,借贷关系仅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故“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